标 题:加快谋划惠州综合保税区建设,实现通关基础设施互联互通 主办单位:市商务局 正 文: 你委在市政协第十二届二次会议第20180059号《加快谋划惠州综合保税区建设,实现通关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提案收悉。非常感谢对我市海关特殊监管区发展所提出的宝贵建议,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结合市发改局、港务局、口岸局和仲恺高新区管委会等部门的会办意见,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为加快我市海关特殊监管区发展,我局采取走访省有关部门、市有关商协会、赴东莞市虎门港保税物流中心参观学习、考察惠州进出境货运车辆检查场(以下简称“惠州车检场”)以及发放企业问卷调查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我市设立海关特殊监管区调研工作,了解我市企业实际业务需求、东莞申报建设海关特殊监管区经验、惠州车检场改造为保税物流中心可行性以及国家有关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设立和退出政策。 一、海关特殊监管区基本概况 (一)我省海关特殊监管区情况 目前我省已运作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场所)主要包括保税区、出口加工区、跨境工业园区、保税物流园区、保税港区、综合保税区、保税物流中心(B型)(以下简称“保税物流中心”)等类型共19个,主要集中在广州、深圳、东莞及珠海等地区。 1、综合保税区情况。目前我省已运作的综合保税区共有2家:白云机场综合保税区、深圳盐田综合保税区,东莞虎门港、珠海高栏港和梅州等地区正在申报综合保税区。 2、保税物流中心情况。目前我省已运作的保税物流中心共7家:深圳机场保税物流中心、东莞保税物流中心、中山保税物流中心、佛山国通保税物流中心、湛江保税物流中心、东莞清溪保税物流中心、汕头保税物流中心。 (二)综合保税区情况 1、主要定义。综合保税区是具有保税港区功能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由海关参照保税港区相关规定对综合保税区进行管理,执行保税港区的税收和外汇政策,集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区、港口的功能于一身,可以发展国际中转、配送、采购、转口贸易和出口加工等业务,是我国除自贸区外开放层次最高、优惠政策最多、功能最齐全、手续最简化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是对保税区、保税物流园区、出口加工区、保税仓库、出口监管仓库、保税物流中心(分为A型和B型)等保税功能区(或监管场所)的整合。 2、主要业务功能。综合保税区具有以下业务功能:保税仓储;保税物流;③口岸和退税,④转口贸易和国际中转;⑤国际采购、分销和配送;⑥商品展示;⑦检验检测维修;⑧保税研发、加工、制造; ⑨保税服务;⑩保税贸易;?金融;?港口作业等功能。 3、主要政策优势。综合保税区具有“境内关外”的身份,具有以下税收优惠政策:一是国外货物进入综保区予以保税,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税,除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外,不实行许可证和进出口配额管理。货物出区进入国内销售视同进口,办理报关手续,并按货物实际状态缴纳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二是国内(指境内区外,下同)货物入综保区视同出口,可按规定办理出口退税手续;三是综保区内企业之间的货物交易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区内企业直接出口的货物免征出口关税;四是综保区与其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者保税监管场所之间的流转货物,不征收进出口环节的有关税收。 (三)保税物流中心情况 1、主要定义。保税物流中心是指经海关批准,由中国境内一家企业法人经营,多家企业进入并从事保税仓储物流业务的海关集中监管场所。 2、主要业务功能。保税物流中心具有以下业务功能:保税仓储;保税物流;③口岸和退税;④转口贸易和国际中转;⑤国际采购和国际分拨、配送;⑥开展流通性简单加工和增值服务等功能。 3、主要政策优势。保税物流中心可以解决一般贸易出口商品入中心退税问题、一般贸易进口商品保税问题以及加工贸易中的深加工和结转货物问题,而且具有口岸功能,中心内的企业可以直接在中心主管海关办理报关手续,货物直接辐射国际、国内两个市场,成为保税物流监管体系的枢纽和重要组成部分。具有以下税收优惠政策:一是保税物流中心实行一般贸易出口货物进入中心视为已出口,享受出口退税政策,并在货物进入中心后办理退税手续;二是一般进口货物和加工贸易货物进入中心予以保税。中心内货物内销境内时,才办理进口报关手续。在中心内进行简单加工的产品,免征增值税;三是中心内货物可在中心企业之间及中心与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仓库、出口监管仓库等其他特殊监管区域或场所之间进行自由转移、跨关区报关提取等。 二、开展海关特殊监管区调研有关情况 (一)东莞海关特殊监管区调研情况 1、建设发展情况 (1)东莞保税物流中心。位于东莞市虎门港,由东莞港务集团全资子公司东莞港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主导开发、建设和经营,实行企业化的开发与运营模式。于2008年12月批准设立,2009年12月通过验收,2010年5月正式封关运作,总面积0.46平方公里,已围网面积0.25平方公里。经过近年来的高速发展,保税物流中心的服务已全面覆盖32个镇街和园区,服务的东莞本土企业已超过3500家,其中,东莞外贸出口300强企业中,已有150家企业率先在此开展业务。2016年进出园区货物总值达117.96亿美元,2017年达142.3亿美元,连续两年位列全国保税物流中心前三名。 目前主要开展业务类型包括:“保税一日游”、“进口分拨”、“出口集拼”以及“转口贸易”。具有出口退税、进口保税、保税仓储、国际采购及配送、转厂服务、维修、展示等功能, (2)虎门港综合保税区。 是在东莞保税物流中心基础上,依托虎门港西大坦商贸主港区升级设立的综合保税区。2015年2月,东莞市通过省政府上报设立虎门港综合保税区申报材料,国务院批转海关总署牵头办理。2016年12月,海关总署正式启动虎门港综合保税区审批流程。在省市领导和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虎门港综合保税区目前已通过国家10部委的联审,进入了10部委会签阶段,待完成会签后报国务院审批。虎门港综合保税区拟选址于规划面积2.237平方公里,包含东莞保税物流中心0.46平方公里,并在综合保税区外预留2.38平方公里土地配套发展。 将来主要开展业务包括:存储进出口货物和其他未办结海关手续的货物;国际转口贸易;国际采购、分销和配送;国际中转;检测和售后服务维修;商品展示;研发、加工、制造;港口作业;经海关批准的其他业务。 2、主要申报流程 (1)保税物流中心 申请设立保税物流中心的企业向直属海关提出书面申请,涉及国家审批部门为海关总署、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外汇管理局等四部委,递交以下加盖企业印章的材料:申请书、省级人民政府意见书、企业章程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等资信证明文件、物流中心所用土地使用权的合法证明及地理位置图、平面规划图。 (2)综合保税区 一是市人民政府向省人民政府提交请示报告,省人民政府授权牵头部门(广东省一般由省商务厅牵头)负责征求各相关部门意见,汇总意见后提交省政府;由省人民政府向国务院提交请示报告,请示报告需要附以下附件:设立综合保税区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选址范围示意图、规划选址四至范围界址点坐标表、国土部门关于规划选址范围符合国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说明、规划部门关于规划选址范围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的说明、意向入区项目的清单; 二是国务院办公厅将所有的申报材料批转海关总署,授权海关总署牵头负责; 三是海关总署首先征求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意见,国土部和住建部根据省政府上报的规划选址四至范围和坐标点位,确定是否符合国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如不符合将直接否决; 四是国土部、建设部回函海关总署;然后由海关总署发函,一次性分别征询财政部、商务部、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外汇管理局等其他部委的意见。 五是海关总署收到其他部委的回函后,将各部委的综合意见汇总,形成正式书面意见发其他部委会签; 六是会签结束后由海关总署正式上报国务院审批,并附国务院批复代拟稿; 七是国务院领导正式签字后,正式下达批复文件。 3、东莞海关特殊监管区申报建设经验的启示 (1)必须边申报、边招商、边建设。一是根据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设立审核办法(试行)第四条,申请设立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应有拟入区项目,报批时拟入区项目占地面积原则上应达到规划面积的50%以上,入区项目须符合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发展目标和政策功能定位等要求;二是根据《海关特殊监管区域退出管理办法(试行)》第七条,除不可抗力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应当自国务院批准设立之日起1年内申请验收。特殊情况不能如期完成建设申请验收的,经海关总署批准可以延长1年。因此,海关特殊监管区建设必须和申报同步进行,否则如建设进步跟不上,将不能够通过国家有关部门验收。 (2)设立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是改善投资环境的重要举措,但不能寄希望通过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获得营利。东莞保税物流中心2010年5月开始封关运作,一直到第六年的年收入与运营成本才刚好持平,2017年才实现盈利100多万元,因此靠海关特殊监管区的收入根本无法收回已投入的十几亿元成本(不包括土地成本)。 (3)应在保税物流中心基础上升级建设综合保税区。虎门港综合保税区是在东莞保税物流中心基础上升级设立。保税物流中心相对综合保税区审批时间较快和门槛较低,只需由企业向直属海关申请,然后报海关总署、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外汇管理局等四部委联合审批,不需报国务院批准,仓储面积要求只需要5万平方米。(注:2017年12月20日,《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海关总署令第235号)对管理办法作修改,保税物流中心(B型)准入门槛降低,要求仓储面积由10万平方米降至5万平方米)。保税物流中心相对综合保税区缺少加工制造和金融等功能,无法完全满足企业对投资环境日益增长的需求,为进一步帮助企业转型升级,调整产业结构,降低企业生产成本、物流成本和资金成本,应在保税物流中心基础上,升级建设综合保税区。 (4)充分认识设立和建设综合保税区的艰巨性。东莞保税物流中心经过七年多的发展,投入十几亿元,目前面积才接近0.5平方公里。综合保税区用地需符合土地利用总规和城市总体规划要求,且用地面积要求至少1平方公里以上,入区项目要求占地至少50%以上,而目前我市仲恺及大亚湾等地区用地较紧缺,符合上述要求的地块较少。综合保税区投入资金成本巨大,而且需要先由市政府名义向省政府提交请示,通过后以省政府名义向国务院提交请示,并经海关总署、国家发改委、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商务部、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外汇管理局等10部委联审和实地考察,相关部委再进行会签和最后才到国务院批复,整个申报过程涉及部门多、层级高、时间长,具有一定的复杂性,审批时间一般为3-5年。虎门港综合保税区申报超过三年,至今还未获得批准。 (二)我市企业对海关特殊监管区业务需求调研情况 1、海关特殊监管区问卷调查情况 按照全市的统一部署,各县(区)商务部门以及市外商投资企业协会、报关行业协会、电商协会、跨境电商协会等有关商协会,组织全市规模较大的外资企业、外贸进出口企业、物流企业和在谈、在建项目、外贸综合服务企业、跨境电商企业及其它有意向到我市投资的企业(项目),填写了《海关特殊监管区调查问卷》。据统计,共发出《调查问卷》292份,收回201份,有关情况如下: (1)希望开展在区内开展业务情况。调查企业(项目)希望开展的主要业务前四位为:保税物流、保税仓储、保税一日游、保税加工。 (2)意向入区设立投资项目情况。如我市设立海关特殊监管区,共有30家企业(项目)有意向入区投资,占比14.9%,其中近五成为中小电子商务企业,投资规模大部分不超过100万元;有57家企业(项目)无意向入区投资,占比28.4%;有114家企业(项目)不确定,占比56.7%。 2、TCL模组整机项目业务需求情况 TCL集团在惠州仲恺高新区投资建设模组整机一体化智能制造基地项目,项目总投资129亿元,总占地约131万率方米,包括高世代模组(总投资96亿元)和智能电视整机(总投资33亿元)两个子项目。项目建成后将实现每年6000万片显示面板和3500万台智能电视的产能,年产值约900亿元,其中外销占比约60%。项目2017年5月正式动工,计划2018年投产。 据该集团反映,TCL模组整机项目投产后的主要保税业务需求是保税物流、保税一日游和出口退税等业务。该项目未来高峰期每天出货140车,但目前坪山最高处理40车,深圳机场最高处理30车,如在仲恺高新区设立海关特殊监管区,可提高上下游物料供应效率,预计每年为模组整机项目节省物流费用逾2000万元,可满足TCL模组、旭硝子、LG化学等配套产业物流需求,为企业节省物流成本,降低企业经营成本。 该集团希望在项目周边建设具备“入仓即退税”政策功能的综合保税区,如目前仲恺高新区设立综合保税区的条件不成熟,建议可先建设保税物流中心,满足TCL模组整机项目投产后的保税业务需求,待条件成熟再发展综合保税区,以满足我市加工贸易企业转型升级需要。 (三)惠州车检场改造设立为保税物流中心的调研情况 惠州车检场位于惠州市仲恺高新区和畅五路东8号(惠州海关大楼旁),占地面积为45000平方米,其中待验区面积13000平方米,监管区面积32000平方米,仓库面积400平方米。场内共计货柜车停车舶位400多个,建有查验、查私、检验检疫熏蒸消毒等专用站台3个。该场设计日通过能力为1000~1500辆次,实际业务量最高时达500多辆车次。如将惠州车检场改造设立为保税物流中心,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政策导向优势。在《广东省开放型经济发展“十三五”规划》中,明确支持具备条件的车检场拓展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功能。海关总署对保税物流中心设立的指导意见,要求节约土地、符合城市总体规划。随着通关政策改革,目前惠州进出口企业倾向选择在深圳口岸一体化清关,惠州车检场作为二线车场,进场报关的车辆大幅减少,需要转型升级,避免土地空置带来的资源浪费,如改造成保税物流中心,可以改善业务减少状况,实现转型发展。 2、具备区位优势。海关总署鼓励保税物流中心设立在国家级、省级开发区内,惠州车检场位于国家级仲恺高新区,是我市重要的电子信息产业基地,现有三星、LG、TCL、华阳、德赛等近2000家中外企业在区内投资设厂,距潼湖TCL模组整机项目所在地约6公里,距TCL集团总部800米,距平南高速公路收费站1.4公里。 3、海关监管条件较完善。惠州车检场交通、基础设施和海关监管条件较完善,目前车辆进出口通道配置金关二期智能卡口系统,做到全封闭、无线网络、视频监控系统覆盖,现有设施基本满足海关监管场所规范化建设的要求,充分利用现有资源改造成保税物流中心,可节省建设资金投入。 4、可满足我市目前业务需求。根据问卷调查和TCL集团意见,我市目前大部份外贸进出口企业主要需求是保税物流、保税仓储和保税一日游,TCL模组整机项目投产后主要保税业务需求是保税物流、保税一日游和出口退税等业务,而保税物流中心的功能基本上可满足以上业务需求。如在仲恺高新区设立保税物流中心,可方便我市企业在本市境内办理保税业务,帮助企业节省物流成本和提高生产效率,有利于优化我市投资环境。 三、我市设立海关特殊监管区的有关建议 根据国家有关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设立和退出政策,借鉴东莞申报建设海关特殊监管区的经验,结合我市企业对海关特殊监管区业务实际需求情况以及惠州车检场改造为保税物流中心的可行性,建议要科学谋划我市海关特殊监管区的长远发展,按照先易后难、分步建设的原则,分两步发展建设我市海关特殊监管区: 第一步先建设保税物流中心。借鉴东莞虎门港经验,先行启动设立仲恺保税物流中心,同步规划综合保税区选址。目前可考虑将位于仲恺高新区条件较完善的惠州车检场改造成保税物流中心,满足我市重大项目较为迫切的保税业务需求,并为下来发展综合保税区积累运营经验。 第二步分阶段建设综合保税区。待仲恺保税物流中心运营成熟后,再分阶段建设发展两港(海港、空港)综合保税区,打造海(海港综合保区)、陆(仲恺保税物流中心)、空(空港综合保税区)全方位的惠州海关特殊监管区发展体系。 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实施、我市深度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以及中韩(惠州)产业园获得国家批准,我市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通过发展建设惠州海关特殊监管区,打造对外开放新平台,进一步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构建我市更加开放的经济新体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