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下达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稳外贸 8 条事项)项目计划的通知》(粤商务贸函〔2024〕70 号)、《关于印发2024年惠州市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投保出口信用保险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关于印发2024年惠州市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投保国内贸易信用保险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我局对2024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促进投保出口信用保险、促进投保国内贸易信用保险)使用分配方案在市商务局门户网站进行了公示。 公示期为7月31日-8月6日(共7天),公示期间,无异议。 特此说明。 惠州市商务局 2024年8月7日 相关链接:2024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促进投保出口信用保险、促进投保国内贸易信用保险)使用分配方案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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