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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业务年度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促进投保出口信用保险使用分配方案公示无异议说明
发布时间:2024-08-08 15:36:22  来源:市商务局外贸科

 

  根据《关于印发2023业务年度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促进投保出口信用保险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惠市商务函〔2024〕9号)的相关规定,我局对2023业务年度省级出口信用保险资金支持项目使用分配方案在市商务局门户网站进行了公示。

  公示期为7月31日-8月6日(共7天),公示期间,无异议。

  特此说明。

惠州市商务局

2024年8月8日



相关链接:2023年业务年度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促进投保出口信用保险使用分配方案公示

责任编辑:惠州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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