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一批省级权责清单事项的决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70号),受广东省商务厅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拍卖管理办法》,惠州市商务局对惠州市辖区内经批准已经取得从事拍卖业务许可的拍卖企业进行年度核查,现将2022年度惠州市拍卖企业年度核查情况予以公示。 经广东省商务厅发文通知年审后,我局对惠州市2022年底前经批准设立的27家拍卖企业经营情况进行年度核查。23家企业按时提交申报材料参加年度核查,审核通过为合格企业(附件1)。4家企业未提交年度核查材料,其中2家企业未参加年度核查,列为重点监管企业;2家企业连续3年以上未参加年度核查,并在2022年列为移出统计管理企业名单(附件2)。 公示期从2023年5月11日-5月20日止。 如有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证明材料。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明材料的,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惠州市商务局贸易管理科 电 话:0752 - 2214420 邮 箱:swjmyglk@huizhou.gov.cn 附件1.2022年度核查合格企业(23家).xls 附件2.2022年未提交年度核查材料企业名单(4家).xlsx 2023年5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