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机构:
根据我省有关工作部署,为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释放消费潜力,持续放大政策效应、巩固向好态势,我市于 2026年5至12月接续开展“广东优品购”活动,拟通过政府集中采购方式,选取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活动补贴申请资料进行审核。现就该审核服务项目向社会公开询价,具体事项明确如下:
一、服务内容
对惠州市2026年5至12月“广东优品购”活动(汽车购新、电子产品购新、地市特色优品购新)补贴申请资料,就其完整性、规范性、内容一致性、业务真实性及金额准确性等进行专业审核;提供与审核工作相关的政策咨询与答疑服务;按要求出具项目审核报告;并协助完成后续可能涉及的审计、核查、巡察等相关工作。
本项目预计审核补贴资金规模为3.6亿元(最终以实际下达资金为准),预计审核数量65万个订单。审核服务费用将按实际审核的订单数量进行结算,最高不超过61.4万元(含税费)。
二、工作要求
(一)全面完成所有补贴申请材料的审核工作,确保对每一份申报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数据准确性、业务真实性进行细致、严格的核查。
(二)严格遵从采购方工作安排。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须依据省、市相关补贴规则及要求,制定并提交审核要素清单与详细审核方案。按约定时间节点和要求,完整、准确、分批次出具审核报告,原则上应每周提交一次阶段性审核报告。无特殊、客观原因情况下,项目审核进度应与该项目资金核销进度合理匹配。根据审核工作客观实际情况,所有补贴审核工作原则上应于活动全部结束后1个月内完成(特殊情况下可视具体情况适当延期)。服务期限结束后,审核机构须积极配合采购方及各级相关部门开展审计、审查、巡察、清算等工作,并及时提供所需资料。
(三)配备充足且合格的专业团队。中标机构须安排不少于15名审核人员负责本项目,且工作人员须为本机构长期稳定工作人员,其中项目负责人及主要审核人员须具备注册会计师或中级会计师(税务师)以上资质。
(四)实施多维度核验。须具备通过数据比对、凭证核查、实地核实等多种方式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进行有效核验的能力,可有效准确识别和记录虚假或异常交易。
(五)建立异常情况即时报告机制。审核过程中,如发现申请方提交资料存在任何疑点或异常,必须第一时间向我局书面或按指定方式反馈提醒。
(六)提供与审核相关的服务。在项目执行期间,按照我局要求为活动承办方、补贴资料申请方等提供与审核规则、审核流程、审核要素等相关的政策业务咨询、指导、培训与答疑服务,处理与项目审核相关的工作事项。
(七)严格履行资料保管责任。须妥善、完整、长期保存本合同涉及的所有审核资料、工作底稿及相关记录。
(八)中标单位应建立健全以下工作机制:
1、培训机制:须对所有审核人员进行专项培训,确保其熟练掌握审核规则、标准、流程、要点及相关政策法规。
2、工作底稿制度:审核人员须对每份材料的审核过程与结论进行详细记录,形成完整、可追溯的审核工作底稿,包括但不限于审核时间、人员、内容、发现问题及处理情况等。
3、驻点服务机制:审核期间,须安排1名审核人员在我局指定地点进行驻点办公,确保沟通顺畅、响应及时。驻点时间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审核工作结束。
4、质量复核机制:设立独立的质量复核岗位,由资深审核人员对初审结果进行100%全覆盖复核,重点核查补贴是否符合政策规定条件、金额计算的准确性,确保申报金额与符合条件的交易金额、既定补贴标准精确匹配。
5、监督配合机制:我局将对审核工作进行全程监督与抽查,中标机构须予以全力配合,按要求提供工作进展,接受质量检查。
6、后期配合机制:项目服务期满后,如遇该项目相关资金审计、审核情况核查等事项,中标机构须继续全面配合,按要求提供审核情况说明、审核清单、数据资料等。
(九)须严格遵守国家及采购方有关保密规定,对在服务过程中接触的所有涉密信息、申报材料、审核数据等承担保密责任,不得泄露、篡改、转借相关信息,并配合后续各项核查工作。
三、服务期限
自本项目合同签署之日起,至2027年3月31日止。服务期满后,如遇该项目相关审计、核查等工作,中标机构应继续配合完成。
四、报价机构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二)信用要求:报价机构须信用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近3年内无违法违规经营记录。
(三)报价要求:
(1)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61.4万元,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报价以总价包干,包括完成本项目的人工、差旅、材料编制、税费等一切费用。报价超出项目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2)为避免异常低价、恶性竞争,请合理报价。如出现异常低价投标【下列情形之一: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 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 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4.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我局将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将不合理报价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
(四)其他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且不得转包或分包。
五、报价材料要求
请有意向的机构提供以下加盖公章的材料:
(一)报价表(按附件模板填写,同时提供盖章扫描件及可编辑的Word文档)。
(二)详细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工作方案、人员配置、质量保障措施等)。
(三)单位简介及承接优势说明(包括机构概况、团队配置、主营业务、服务案例、本项目优势分析等)。
(四)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项目组成员审计或审核资质证书复印件。
(六)“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
六、材料报送方式与截止时间
请于2026年5月31日前,将报价材料电子版(PDF盖章扫描件及报价表Word文档,命名为“机构名称+优品购活动报价资料”)发送至指定邮箱:swjsck@huizhou.gov.cn;将纸质版密封盖章,报至惠州市商务局(联系人:杨女士;电话:0752-2224184;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三新北路31号市民服务中心2号楼112室市场科)。
附:报价表.wps
惠州市商务局
2026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