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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商务局关于进一步调整我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有关要求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4-12-11 17:24:03  来源:市商务局贸易管理科

 

  为进一步扩大我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范围,方便消费者申领补贴,按照《广东省商务厅关于进一步调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有关要求的通知》(粤商务管函〔2024〕141号)有关要求,现对惠州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有关要求进一步调整如下:

  (一)将“补贴范围和标准”调整为“对个人消费者在惠州市内交售用于报废的老旧电动自行车(含蓄电池),换购符合国家标准且销售价格1500元(含)以上的电动自行车新车的,给予一次性补贴500元”。

  (二)消费者申领补贴时无需上传旧车资料(行驶证或发票或车辆合法来源承诺书)。

  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咨询电话:

  1.惠州市商务局 贸易管理科

  电话:0752-2231629

  2.惠城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 外经贸促进股

  电话:0752-7809462

  3.惠阳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商贸服务股

  电话:0752-3370802 

  4.惠东县商务局 口岸与贸易管理股

  电话:0752-8823233

  5.博罗县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 贸易市场与电子商务股

  电话:0752-6626808  

  6.龙门县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 商务股

  电话:0752-7780045

  7.大亚湾区营商环境和投资促进局 商贸服务组

  电话:0752-5562054   

  8.仲恺高新区科技创新和投资促进局 商务口岸组

  电话:0752-2611062

  特此通告。

  惠州市商务局

  2024年12月11日


责任编辑:惠州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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