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做好2024年中央财政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开拓重点市场事项)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商务贸函〔2024〕3号),惠州市商务局拟定2024年中央财政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开拓重点市场事项)初审使用分配方案企业名单,对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给予政策引导和扶持,具体资金分配金额将以省最终分配文件为准。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28日- 6月3日(共7天)。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惠州市商务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不予受理。 (联系人:郑雅虹 电话:2233030,邮箱:swjwmk@huizhou.gov.cn)
附件 2024年中央财政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开拓重点市场事项)资金初审方案.xlsx
惠州市商务局 2024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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