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抽查事项对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的监督检查 二、抽查人员 张建新(执法证号 L282399) 陈曙光(警 号 130814 ) 三、抽查时间 2020-11-10 四、抽查企业 惠州市安达金属回收有限公司、广东骏宏环保回收有限公司。 五、抽查内容 1.《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第五条 国家对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实行资质认定制度。 2.未取得资质进行回收拆解活动行为的检查。 3.被公安机关治安管理处罚的相关行为的检查。 4.不按照规定办理、转交注销登记的检查。 5.不按规定如实填报五大总成等主要部件信息的检查。 6.违规处置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拆解零部件行为的检查。 7.违反环保法规并被环保部门处理的行为的检查。 六、抽查结果 经检查,我市2家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能执行《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未发现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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