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商务厅的正确指导下,惠州市商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对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和《惠州市2023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认真推进依法治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为我市商务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强化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一是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局党组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深刻领会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战略部署,对标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十一个坚持”,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把依法治国的要求落实到商务工作的方方面面。今年以来,我局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一议题、主题教育专题读书班等形式,共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法律法规专题学习5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参会同志结合工作实际进行了交流发言。二是认真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党组书记、局长黄松茂同志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今年初就上一年度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进行了年终述职;充分发挥局党组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作用,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商务改革和高质量发展。
(二)依法全面履行商务行政职能。一是切实履行商务职能。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和上级任务要求,落实政策帮扶,全力促进外贸进出口稳定向好、利用外资稳定增长、社会消费复苏发展;大力开展宣传推介,全力做好安商稳商、招商引商工作,2023年全市举办“1+3+N”系列招商活动超52场(含境外7场),着力推动商务工作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二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指导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做好取消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相关工作衔接,强化外贸形势分析研判,及时掌握外贸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进一步提高行政服务水平;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认真履行监管职责,按规定按计划完成本年度对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二手车交易、办理直通港澳自货自运厂车外商投资企业与来料加工企业、新车销售、单用途预付卡、直销等企业的随机检查工作。三是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全面贯彻落实《外商投资法》及其配套法规;认真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完善内部审查机制和流程。
(三)完善商务领域依法行政制度。一是加强商务重点领域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严格执行《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切实按照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决定、统一登记、编号、公开发布等制定程序,积极推进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惠州市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的制定工作,今年1月,市政府印发了《惠州市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惠府〔2023〕1号)。二是认真开展文件清理工作。对本局规范性文件实行动态清理,根据省市有关工作要求,认真开展与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规定不符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梳理规范性文件2份。
(四)健全行政决策机制和程序。一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依法制定并公开重大行政决策目录,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作出决策,强化科学依法决策意识。我局牵头推进的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惠州市再生资源产业发展及回收网点规划(2023-2027年)》已完成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报局领导班子集体讨论等决策程序,目前按照市司法局的合法性审查意见进一步征求市各相关部门意见。二是加强合法性审查工作。局党组牢固树立依法决策意识,决策前注重听取政府法律顾问及专家意见,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合同合法性审查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我局政府合同的审查范围、审查流程、送审材料等,通过外聘法律顾问及局内法律顾问机构双重审核,进一步把好合法审查关。三是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我局政策法规科为我局法律顾问机构,外聘律师为我局常年法律顾问,法律顾问及公职律师充分参与到合同审查、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信访处理等工作中,发挥咨询论证作用。今年以来,局法律顾问机构会外聘法律顾问审查合同、文件(协议)40余份,处理法律事务5宗。
(五)规范商务行政执法工作。一是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等行政执法工作制度的通知》的要求,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根据实际情况,对《惠州市商务局行政执法全过程音像记录清单》《惠州市商务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进行了调整,依法向社会公示行政执法信息;做好行政许可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及时将“双公示”结果公示到“信用广东”。二是强化执法监督工作。按照省、市有关工作部署,开展行政执法不规范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应用广东省一体化行政执法平台,强化对行政检查等执法事项的执法管理和监督;通过定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并对发现的问题予以通报,不断推进行政执法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六)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一是认真做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支持和配合行政复议机构和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今年以来,我局被提起行政复议2宗,行政诉讼1宗。其中一个行政复议案件经与申请人积极协调处理,申请人主动撤回行政复议申请,有效化解矛盾,另一个行政复议案件尚在审理中;行政诉讼已审理结案,裁定驳回当事人诉求。二是依法办理信访事项。认真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明确专门机构负责信访事项,规范信访工作程序,畅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信访渠道。今年以来,收到信访件3份。三是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依法公开投诉举报电话、邮箱、“12345”热线等政务服务平台,听取企业和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核查处理。
(七)加强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一是完善内部监督。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合同合法性审查工作的通知》,通过局外法律顾问及局内法制机构双重审核,防范法律风险,强化内部监督。二是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局门户网站依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截至11月23日,我局在市政府政务公开平台共发布政务信息211条,局网站共发布信息601条,局政务新媒体共发布信息224篇,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条。三是接受人大和民主监督。2023年,承办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和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交办的建议提案共34份,其中主办件5份、会办件29份,建议提案签收率、答复率、满意率均达100%。四是完善社会监督。依托省行政执法“两平台”及局网站等,依法向社会公开本局行政权力事项清单、行政执法结果信息等,依法公开监督投诉方式、申请人的权利义务及法律救济途径等,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解答企业和群众各类咨询,做好网络问政和来信来访工作。截至11月24日,在惠州12345热线系统收到咨询、投诉51宗,均按时办理回复。
(八)积极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一是认真落实普法责任制。认真落实《2023年惠州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围绕商务中心工作,制定2023年本局普法责任清单,落实普法责任,确保“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二是落实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坚持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第一议题”制度等,通过局领导干部带头,带动全局尊法学法。举办“2023年干部队伍综合能力提升培训班”,提升干部队伍政治素养;组织到东江廉洁文化教育基地开展廉政教育;举办民法典、《反间谍法》专题学习,深入推进民法典进机关;组织全局参加2023年度学法考试,参考率100%、及格率100%、优秀率100%。三是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活动。举办法治专题讲座,邀请专家全面解读《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机关党委书记苏同果做客FM100惠州综合广播《午间说法》普法节目,宣传解读《惠州市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此外,我局还举办了多场资金政策宣讲会、稳外贸政策宣讲会,帮助外贸企业积极应对当前复杂多变的外贸形势,用好用足各项政策抢订单拓市场。
(九)大力促进我市涉外法律服务发展。一是积极参与涉外法治建设工作研讨。按照市委政法委关于在更高起点加快推进我市涉外法治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有关工作部署,就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市涉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进行研讨。二是成功举办2场涉外法律服务专题活动。9月至10月上旬,联合市司法局成功举办2023年惠州市商务法律服务月活动,通过开展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防范的专题培训、组织企业及法律服务人才座谈交流、为2家企业进行上门合规体检,帮助企业了解掌握国际贸易规则,提升境外合规经营和风险防控能力;11月13-14日,承办由省商务厅省司法厅联合主办的涉外法律服务走进中韩(惠州)产业园专题活动,通过走访企业、专题调研座谈、法律宣讲、现场法律咨询等形式,充分发挥省涉外律师团律师成员的行业资源和优势加强对企业涉外法律服务,企业反响热烈,助力打好外贸、外资、外包、外经、外智“五外联动”组合拳。两场活动参加培训的企业、律师人数超百人。三是做好贸易摩擦应对法律服务工作。积极落实“两反一保”、337调查案件应对工作,认真做好贸易摩擦信息通报,密切跟踪企业应诉动态,做好服务企业工作。2023年,共通报涉我市6家企业的贸易摩擦信息5起。四是认真落实外商投资权益保护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广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外商投资法》《广东省外商投资权益保护条例》,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深入40家外资企业走访调研,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问题,做好服务工作。
二、存在的不足及原因
2023年,我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但离国家、省和市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有以下几点不足,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认真研究加以解决。
(一)“放管服”改革的深度有待提升。事中事后监管主要通过日常检查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形式相对单一,监管力度有待加强,监管形式有待探索创新。
(二)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有待提高。个别机关工作人员对法治宣传学习的自觉性不高,贯彻执行法律法规的责任意识不强,学法用法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有待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涉外法律服务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鉴于应对国际贸易摩擦成本高、程序繁琐,我市能独立处理国际案件的高层次涉外法律服务人才稀缺等原因,被提起反倾销反补贴调查、国际知识产权争端企业的应诉积极性不高,亟需为企业与法律服务人才之间搭建对接平台,整合法律服务的供需对接,提升企业的境外合规经营意识、风险防范能力及应诉积极性。
(四)法治专业人才力量不足。党的二十大对法治政府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局仅有公职律师1人,尽管外聘律师为法律顾问,但法治专业人才力量仍难以满足当前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的需要。
三、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4年,我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继续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转变政府职能和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部门联合执法,创新监管形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等。加强与市场监管部门的沟通,强化部门之间的协同执法。
(二)落实依法决策和风险防控。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强化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
(三)全面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贯彻实施“八五”普法规划,落实普法责任,加强对新施行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和履职水平,推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加强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队伍建设,提高法治政府建设人才队伍能力水平。
(四)进一步提升涉外法治服务保障水平。以商务法律服务月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与司法部门沟通协调,依托律师协会、商协会打造交流平台、整合资源,加强涉外法律服务,助力打好“五外联动”组合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