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5年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条件和标准
补贴条件:
1.补贴申请人所报废的符合条件的旧车,应于2025年1月8日(含,下同)前登记在申请人名下;报废的旧车须为符合条件的国三、国四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和新能源乘用车,即2012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4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乘用车和其他燃料类型乘用车,或2018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乘用车是指在公安管部门注册登记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
2.购买的新车须为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
3.新购车辆发票开具地须为惠州;
4.《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等申报材料必须全部为2025年1月1日以后取得。其中,《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应由有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开具。
5.在补贴申请审核期间,其所新购置的汽车应登记在申请人名下。
6.如果报废新能源乘用车并新购燃油乘用车,则不能享受报废补贴。
7.参加申请补贴的报废汽车所有人和新购置汽车所有人应为同一个人消费者。
8.同一个人消费者名下的同一辆新车,只能选择申领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或者置换更新补贴。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每位个人消费者最多享受一次汽车报废更新补贴。
补贴标准:
对报废上述符合条件旧乘用车并购买符合条件的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2万元;对报废上述符合条件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1.5万元。以上补贴为一次性定额补贴,只能发放给符合条件的个人消费者。
补贴流程:
1.个人消费者报废符合条件的旧车;
2.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办理注销登记后,公安机关车管部门出具《机动车注销证明》;
3.消费者在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新车并办理注册登记,获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机动车登记证书》;
4.消费者登录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http://https--qclt--mofcom--gov--cn--sf393e6e9ac1b2.proxy.huizhou.gov.cn/)或“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填报个人身份信息、报废汽车和新购车辆的车辆识别代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的原件照片或扫描件向《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地提交申请资料,提交资料必须为清晰完整的原件照片或扫描件;
5.审核通过后,耐心等待资金拨付。

二、2025年汽车报废更新过渡期政策申报补贴操作指引
补贴条件:
1.2024年7月25日(含,下同)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仅部分取得《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等4类证明材料,并在2025年2月28日前全部取得上述证明的个人消费者,纳入2025年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支持范围,并计入2025年当年享受汽车报废换新补贴次数。其中,《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应由有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开具。
2.补贴申请人相应报废的机动车和所购买的新车应符合《商务部等7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汽车以旧换新有关工作的通知》(商消费函〔2024〕392号)有关要求。报废的旧车须为符合条件的国三、国四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新能源乘用车,即2011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3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乘用车和其他燃料类型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乘用车是指在公安交管部门注册登记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
3.购买的新车须为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
4.新购车辆发票开具地须为惠州;
5.在补贴申请审核期间,其所新购置的汽车应登记在申请人名下。
6.如果报废新能源乘用车并新购燃油乘用车,则不能享受报废补贴。
7.参加申请补贴的报废汽车所有人和新购置汽车所有人应为同一个人消费者。
8.同一个人消费者名下的同一辆新车,只能选择申领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或者置换更新补贴。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每位个人消费者最多享受一次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已成功申报汽车报废更新过渡期政策补贴的,在2025年当年不能再参加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活动。
9.以上所述车辆(包括旧车和新车)必须为乘用车,不限制使用性质,营运和非营运乘用车都可参与补贴活动。
补贴标准和补贴申报流程与第一项2025年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活动一致。
本指引未尽事宜,由惠州市商务局负责解释。后续如相关补贴政策标准有变动,以最新发布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