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惠州市商务局网站!   网站无障碍 | 适老版
 
欢迎来到惠州市商务局官方网站
关键字: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民互动 > 政策咨询
    选择字体: 关闭
打印
[境外]境外投资备案
发布时间:2022-11-30 18:48:04  来源:市商务局对外经济合作科

 

一、问:境外投资备案应符合什么申请条件?

答:1、境外投资,是指在广东省内依法注册登记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通过新设、并购或其他方式,投入货币、实物、知识产权或技术、股权、债权等资产或权益,在境外拥有非金融企业或取得既有非金融企业所有权、控制权、经营管理权及其他权益的行为。

2、企业境外投资不得有以下情形:

(一)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主权、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或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二)损害中华人民共和国与有关国家(地区)关系;

(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

(四)出口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出口的产品和技术。

3、商务部和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按照企业境外投资的不同情形,分别实行备案和核准管理。

企业境外投资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的,实行核准管理。

企业其他情形的境外投资,实行备案管理。

二、问:境外投资备案申报流程是什么

答:1.企业通过“广东省对外投资合作信息服务系统”;按要求填写并打印《境外投资备案表》,加盖印章后,连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报所在地市商务主管部门备案。2.《备案表》填写如实、完整、符合法定形式,且企业在《备案表》中声明其境外投资无本办法第四条所列情形的,商务部或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备案表》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予以备案并颁发《证书》。企业不如实、完整填报《备案表》的,商务部或省级商务主管部门不予备案。3、获取申请结果:在所在市商务主管部门领取。

如想详细了解境外投资备案业务,欢迎致电惠州市商务局对外经济合作科,咨询电话:2231690


责任编辑:惠州市商务局

网站地图
主办:惠州市商务局      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三新北路31号市民服务中心2号楼
邮编:516003       联系方式:0752-2231649
网站标识码4413000017      粤ICP备 19144316号-1
粤公网安备 44130202000873号
建议使用Internet Explorer 6.0, 1024×768分辨率浏览本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