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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支持内外贸信用保险)使用分配方案公示无异议说明
发布时间:2025-08-25 18:13:25  来源:市商务局外贸科

 

  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2025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外贸稳大盘促增长事项)分配和使用的通知》(粤商务贸函〔2025〕39号)《关于印发2025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支持内外贸信用保险)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我局对2025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支持内外贸信用保险)使用分配方案在市商务局网站进行了公示。

  公示期为8月15日-8月21日(共7天),公示期间,无异议。

  特此说明。                           

惠州市商务局

2025年8月25日

  相关链接:2025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支持内外贸信用保险)使用分配方案公示


责任编辑:惠州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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