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用好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24〕269号)和《惠州市关于用好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的实施方案》(惠府办函〔2024〕70号)等有关规定,拟定惠州市第四批家装厨卫消费品“焕新”活动销售企业(商户)补贴资金情况表在市商务局网站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6日-12月10日。公示期间未收到异议。 特此说明。 惠州市商务局 2024年12月11日
相关链接:关于发放惠州市2024年家装厨卫消费品“焕新”活动(第四批)销售企业(商户) 补贴资金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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