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7日,惠州市商务局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苏同果同志做客FM100惠州综合广播《午间说法》普法节目,宣传解读《惠州市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在节目中,苏同果书记从再生资源回收的意义、管理办法出台背景以及其主要内容等方面对《惠州市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进行详细解读,并介绍了市商务局推进我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的有关工作措施。
附:解答网民提问情况
问题一:什么是再生资源?再生资源回收有什么重要意义?
答:再生资源是指在社会生产和生活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已经失去原有全部或者部分使用价值,经过回收、加工处理,能够使其重新获得使用价值的各种废弃物。再生资源主要包括废旧金属、报废电子产品、报废机电设备及其零部件、废造纸原料(如废纸、废棉等)、废轻化工原料(如橡胶、塑料、农药包装物、动物杂骨、毛发等)、废玻璃等。
再生资源回收可以节能环保,避免对地球产生过多的消耗负担,有利于实现碳达峰与碳中和。有关数据表明,每回收利用一吨废钢铁,可炼钢850千克,相对于用铁矿石炼钢可节约铁矿石20吨,节能1.2吨标准煤;回收利用1吨废纸可再造出800公斤好纸,可挽救17棵大树,少用纯碱240公斤,降低造纸的污染排放75%,节省造纸能源消耗40%-50%。如果没有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我们将浪费更多的能源在产出新产品上。经济发达国家把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看作朝阳产业。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技术的进步,产品更新换代的加速,会有越来越多的产品失去使用价值变成废旧物品,进入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阶段。因此,加强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管理,建立规范的回收市场,让有用资源得到有效利用,让有害材料得到妥善处理,避免污染环境,就显得极为重要。
问题二:我市出台《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的背景是什么?
答:为进一步加快我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加强废品回收站规范管理,整治全市废品回收站“脏乱差”现象, 2021年 7 月,市政府办印发了《惠州市再生资源回收行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惠府办函〔2021〕59号),各县(区)共对2535家废品回收站点进行检查整治,对1288家无证照回收站点给予取缔或规范其经营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提出要制定出台《惠州市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
近年来,国家有关部委针对再生资源回收行业面临的新形势、出现的新情况,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文件,提出加强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的整体规划,合理布局布点,提高建设标准,规范回收利用秩序,加强再生资源回收管理法律法规建设,推进再生资源回收管理体制改革和回收模式创新,提升分拣加工技术水平等要求。
对标国家、省、市的工作要求,目前我市在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工作中存在以下较为突出的问题:一是经营主体存在的问题。个体私营废品回收站点以家庭作坊式经营回收各种废品,其规模小,就业人员少,经营随意性较大,存在“脏、乱、差”现象。部分废品回收站点从业人员安全意识不强,存在电线乱拉乱接、回收废旧物阻挡逃生通道、厨房煤气灶明火煮食、消防器材陈旧或配置数量不足,布置不合理,未及时维护等安全隐患。部分无证经营者存在不配合整改、态度敷衍的情况,整治后又容易回流反弹,整治效果差。二是行业发展存在的问题。目前,多数再生资源回收企业仍以手工劳动为主。大件废钢铁解体仍采用氧割和锤砸;废有色金属回收利用及对废家用电器、电脑中贵金属的回收,仍采用酸浸、火烧、人工拆卸,工艺流程落后,造成二次污染。由于科技投入低,加之行业的经营与“破烂”相关,行业内的科技人员比重远远低于其他行业,企业自我发展能力不足。三是行业监管存在的问题。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准入门槛低,经营主体数量多。因再生资源回收涵盖回收、运输、分拣等多个环节,情况较为复杂,再生资源回收管理涉及多个职能部门,部门间缺乏有效的联动工作机制,行政机关难以对再生资源回收行业进行有效的系统管理,存在事中、事后监管不到位问题。
针对上述问题,为加强对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管理,规范再生资源回收活动,促进我市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惠州实际,制定出台《惠州市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就显的十分必要。
问题三:《惠州市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起草过程是怎样的?
答:《惠州市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编制工作主要分为四个阶段。一是调研阶段。2020年,我局成立调研组,前期就制定管理办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主要解决问题等方面专门赴我市再生资源回收龙头企业调研,做了评估论证。同时,调研组前往惠州各县(区)开展了调研工作,充分了解各县(区)再生资源回收管理现状情况,收集各县(区)对出台管理办法工作的宝贵建议。二是起草阶段。2021年,我局依据上位法、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参考深圳、东莞等城市再生资源回收管理的有关规定,按规范性文件制定要求,形成《惠州市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草案)》。三是意见征求阶段。2021年8月-10月,我局就《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两次发函征求各县、区人民政府及市直机关职能部门意见。11月,根据各相关部门修改意见,对《管理办法》进行修改完善,并将修改完善后的《管理办法》在市政府和市商务局的门户网站公示30天,征求社会各界人士意见。四是报批审查阶段。2021年12月,我局将《管理办法》立项申报材料报送市司法局,列入2022年度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2022年5月15日,市府办将《管理办法》列入市政府2022年度规范性文件第二季度送审计划。6月至11月,我局先后三次将《管理办法》送市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核。市司法局依照法定程序对《管理办法(送审稿)》出具合法性审核意见。11月,我局向市政府提交关于审定《惠州市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的请示。今年1月,市政府正式印发了《管理办法》。
问题四:《惠州市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惠州市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共包括30 条内容。
第一条至第三条,明确《管理办法》制定的目的、依据、适用对象及范围。
第四条到第六条,明确市、县(区)两级政府部门行业管理及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分工,规定行业协会职责。
第七条到第九条,明确政府鼓励的经营行为,主要鼓励各行各业和城乡居民积攒交售再生资源、鼓励创新回收模式和综合利用、鼓励应用分拣加工新技术。
第十条到第十三条,明确规划、建设规范与网点设置,主要包括编制全市再生资源产业发展及回收网点规划、制定县区再生资源回收网点设置规划、各功能区回收场地设置条件以及禁止设立回收站点规定。
第十四条到第二十四条,明确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在经营准入及经营过程中需遵循的基本规范;规定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在回收、分拣、储存等过程中,应当遵守的治安、环境保护、市容卫生管理、安全生产、消防法规等规范性条款。
第二十五条到第二十九条,明确协同监管机制和违反本办法中商事登记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法律责任。
第三十条明确《管理办法》实施时间,有效期5年。
此外,《管理办法》确定的主要制度有:再生资源回收网点与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回收网点设置“两网融合”制度、经营者定期报送再生资源回收物信息制度、部门监管信息共享(通报)制度、联合监督检查规范整治制度等。
问题五:什么是再生资源绿色分拣中心?绿色分拣中心在垃圾分类中发挥的作用是什么?
分拣中心是指按照再生资源分类标准、品质状况,对再生资源进行集中专业分类、挑选、破碎、切割、拆解、打包等简单加工及处理的固定场所,以便集中进入集散市场或销售给加工企业,由分散处理转向集中处理,实现专业化和规模化分拣的职能,高效利用再生资源。一般分为综合型分拣中心和专业型分拣中心。专业型分拣中心是指对单一品类再生资源进行分选、加工、预处理的场所。综合型分拣中心是指对两种或两种以上再生资源进行分选、加工、预处理的场所。
2021年,商务部在《再生资源分拣中心建设管理规范》(SB/T 10720—2012)的基础上进行修订,发布了《再生资源绿色分拣中心建设管理规范》(SB/T 10720—2021)(以下简称《管理规范》)。该《管理规范》于2021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管理规范》是基于当前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对再生资源回收加工行业功能定位提出的新要求而修订的行业标准规范,增加了分拣中心对城市低值可回收物分拣的处置功能,进一步严格了建设和加工过程中的安全、环保、质量管理规范。其具备较强的指导性、落地性及操作性,明确了再生资源绿色分拣中心建设及管理的具体要求,有助于引导现有不规范的分拣中心据此改造升级,并引导新建功能完善、绿色环保、便捷高效、管理先进的现代化分拣中心。
再生资源绿色分拣中心是支撑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的核心,具有资源聚集、分拣、加工的功能,同时也是承接生活垃圾可回收物资源化的关键节点。根据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发展现状,结合国家相关部委以及北京市、上海市、杭州市等地出台的政策,新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是以“交投点、中转站、分拣中心、加工利用基地”四个环节为主体,辅以现代物流体系和物流管理平台的全品类、全流程、可溯源的一整套模式。在该模式中,其关键节点就是绿色分拣中心。对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来讲,再生资源绿色分拣中心就是一个城市可回收物的统一收口,即各品类可回收物均通过前端的回收站点(或专项回收渠道)进入到绿色分拣中心进行统一的分拣加工,这样就为规范化、绿色化处理城市所有可回收物提供了处理场所;对后端的加工利用基地行业来讲,再生资源绿色分拣中心就是一个城市可回收物的统一出口,为加工利用基地需要的各类原料提供了充足的保障,也为完整、全面统计一个区域的可回收物产生品类、产生数量、产生时间等信息提供了可能。
问题六: 下一步市商务局将采取什么措施来推进我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工作?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再生资源回收工作的主要精神,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具体工作部署,市商务局正在牵头制定《惠州市再生资源产业发展及回收网点规划》,旨在构建惠州特色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引导再生资源回收市场规范发展,完善行业管理机制,促进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绿色转型升级。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根据全市经济发展水平、人口密度、环境和资源等具体情况已编制出《惠州市再生资源产业发展及回收网点规划(草案)》,目前正在进一步修改完善,计划按程序报请市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实施。此外,要求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制定本县(区)辖区内的再生资源回收网点设置规划,报县(区)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