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州市发展
壮大一般贸易五年行动计划
(2017-2021年)的通知
》的文件解读
此文件政策包括政策措施的背景依据、主要内容、执行标准、涉及范围以及关键词诠释。
一、背景依据
当前,国际市场需求增长乏力,外贸企业综合成本持续上升,国际贸易保护主义抬头,外贸发展环境日渐趋紧,我市外贸经济下行压力增大,外贸企业要加快转变发展方式,积极转型升级,培育出口新优势,发展壮大我市一般贸易队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的若干意见》等文件要求,推动我市外贸发展方式转变和结构优化升级,提升外贸发展的内生动能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按照市委十一届二次全会关于加快外贸转型发展,着力提高一般贸易比重的决策部署,我局牵头起草了《惠州市发展壮大一般贸易五年行动计划(2017-2021年)(送审稿)》(以下简称《计划》)。
二、主要内容
《计划》共分为8个大项32个小项。第一大项是以市场主体培育行动;第二大项是自主品牌引领行动;第三大项是产业竞争力提升行动;第四大项是国际市场拓展行动;第五大项新型业态培育行动;第六大项是进口提质增效行动;第七大项是外贸环境优化行动;第八大项是优化企业服务行动。
三、执行标准
在《计划》起草过程中,我们认真学习和研究了《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9号)等相关文件,结合我市一般贸易的实际情况,拟定了《惠州市发展壮大一般贸易五年行动计划(2017-2021年)征求意见稿》,发函征求了惠州海关等22个市直单位及驻惠有单位,惠城区等7个县、区(开发区、高新区)的意见建议,并对惠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5个单位、2家一般贸易企业的修改意见进行了深入研究探讨,最终形成了《计划》送审稿。
四、涉及范围
在国家、省有关文件的基础上,我局在《计划》中结合2017年我市相关工作部署,将抓好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及供应链企业的发展等相关工作写入《计划》,以市场主体培育行动、自主品牌引领行动、产业竞争力提升行动、国际市场拓展行动、新型业态培育行动、进口提质增效行动、外贸环境优化行动、优化企业服务行动八大方面为抓手,贯彻落实好相关工作。
五、关键词诠释
1、“一般贸易”是指中国境内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单边进口或单边出口的贸易,按一般贸易交易方式进出口的货物即为一般贸易货物。一般贸易货物在进口时可以按一般进出口监管制度办理海关手续,这时它就是一般进出口货物;也可以享受特定减免税优惠,按特定减免税监管制度办理海关手续,这时它就是特定减免税货物;也可以经海关批准保税,按保税监管制度办理海关手续,这时它就是保税货物。
2、“供应链”的概念是从扩大的生产(Extended Production)概念发展而来,现代管理教育对供应链的定义为"供应链是围绕核心企业,通过对商流、信息流、物流、资金流的控制,从采购原材料开始到制成中间产品及最终产品、最后由销售网络把产品送到消费者手中的一个由供应商、制造商、分销商、零售商直到最终用户所连成的整体功能网链结构。
3、“跨境电子商务”是指分属不同关境的交易主体,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达成交易、进行支付结算,并通过跨境物流送达商品、完成交易的一种国际商业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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