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广东省外商投资企业与来料加工企业直通港澳自货自运厂车行政许可规定》相关要求,许可有效期分两类:外商投资企业许可有效期与企业营业执照经营期限一致;来料加工企业许可有效期与来料加工协议期限一致。 若企业经营 / 加工合同即将到期,需先完成企业主体经营期限延期手续,再向惠州市商务局提交厂车指标延期申请,重新完成许可审核流程,未及时延期的厂车指标自动失效。 如需咨询直通港澳自货自运厂车的业务,欢迎致电惠州市商务局外资管理科,咨询电话:0752-2231640。
按照《广东省外商投资企业与来料加工企业直通港澳自货自运厂车行政许可规定》相关要求,许可有效期分两类:外商投资企业许可有效期与企业营业执照经营期限一致;来料加工企业许可有效期与来料加工协议期限一致。
若企业经营 / 加工合同即将到期,需先完成企业主体经营期限延期手续,再向惠州市商务局提交厂车指标延期申请,重新完成许可审核流程,未及时延期的厂车指标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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