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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通港澳厂车】申请直通港澳自货自运厂车许可,需要准备哪些申报材料?
发布时间:2026-07-14 16:01:14  来源:市商务局外资管理科

 

  按照《广东省外商投资企业与来料加工企业直通港澳自货自运厂车行政许可规定》(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 50 号)第五条相关要求,企业办理该项行政许可需提交以下材料:

  1、企业书面申请报告、营业执照、外商投资批准证书或来料加工协议(合同);

  2、《“三来一补”企业粤、港、澳直通厂车审批表》一式五份并加盖企业公章;企业所在地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初审意见书;

  3、近 3 个月进出口报关单据,佐证企业月度货运量达标。

  如需咨询直通港澳自货自运厂车的业务,欢迎致电惠州市商务局外资管理科,咨询电话:0752-2231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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