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商务厅2025年7月7日发布《广东省支持外资研发中心落户奖励实施细则》文件规定,外资研发中心的“投资总额”是指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回执所载明的金额; “研发总投入”是指外商投资企业专门为设立和建设本研发中心而投入的资产,包括已购买的土地、设备、原材料、专利权以及已支付的工资费用等(应提交已采购资产清单、购置合同、支付凭证及纳税证明等,所有佐证材料均需清晰指明专项用于本研发中心建设);“实际外资金额”是指外方投资者以境外现汇、跨境人民币、利润再投资和资本公积等 4 种方式实缴或转增企业注册资本,并通过商务部门核查公布的实际使用外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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