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惠州市商务局网站!   网站无障碍 | 适老版
 
欢迎来到惠州市商务局官方网站
关键字:
 当前位置: 首页 > 网上服务 > 公众服务 > 业务知识库 > 外贸
    选择字体:大 中 小 关闭
打印
未能按时清缴碳关税证书有什么后果?
发布时间:2025-08-14 09:12:35  来源:市商务局外贸科

 

  经授权的碳关税申报人如果未能在每年 5月 31日之前交出与前一年 进口货物所含的排放量相对应的碳关税证书数量,将被追究支付罚款的 责任。支付罚款不解除授权申报人缴纳碳关税证书的义务。

责任编辑:惠州市商务局

网站地图
主办:惠州市商务局      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三新北路31号市民服务中心2号楼
邮编:516003       联系方式:0752-2216296
网站标识码4413000017      粤ICP备 19144316号-1
粤公网安备 44130202000873号
建议使用Internet Explorer 6.0, 1024×768分辨率浏览本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