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上半年省级促进外贸稳量提质专项资金(开拓国际市场)的通知》(惠市商务函〔2025〕246号),惠州市商务局拟定2025年上半年省级促进外贸稳量提质专项资金(开拓国际市场)使用分配方案企业名单,对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给予政策引导和扶持。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1月13日- 11月19日(共7天)。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惠州市商务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不予受理。 附件1:2025年上半年省级促进外贸稳量提质专项资金(开拓国际市场)分配表.xls 惠州市商务局 2025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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